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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第4号总河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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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级总河湖长签发芜湖市第4号总河长令,印发《芜湖市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全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23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工作要点》指出,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加快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芜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要点》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主要明确了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保护;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清四乱”和碍洪问题整治、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管护、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大力治理黑臭水体;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加强湿地修复保护、加强生态流量管控、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六是加强措施保障,加强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强考核激励、加强宣传引导。

芜湖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