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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解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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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日报记者 柳青 王牧)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11月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实施办法》的修订背景、主要修改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宣传解读。

新《实施办法》共计8章71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土地登记和权属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土地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

新《实施办法》分地类细化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突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这是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进一步强化了对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防止和纠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实行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建立耕作层剥离制度等。

据介绍,为保证新《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我市已加快制定、调整相关目录和标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牵头编制完成《芜湖市市区标定地价》《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芜湖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和《芜湖市市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等四项公示地价成果,获市政府批准并公布,自2022年5月10日起施行。以上成果的出台标志着芜湖市市区公示地价体系全面建成,实现了芜湖市市区城乡基准地价和城镇标定地价的全覆盖,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基础性支撑。同时将对规范农用地流转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我市正在组织制定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计划于2023年上半年完成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