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力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建议
市工商联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起“1+4”为企服务生态圈,多项金融政策加速落地,在拓展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让金融活水有效灌溉了“实业之田”,但从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来看,仍有一定差距。
为此,建议:
(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专业性、有效性和精准性,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民营企业。一是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融资方案。采用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组合化担保方式,减少民营企业“缺征信、缺担保”等问题对融资的影响。进一步探索、推广“特色支行”模式,为民营经济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二是引导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减费让利。一方面做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落实内部定价优惠和利润补贴,积极争取更多的低成本资金,从而引导优惠资金向实体经济加快传导。特别是针对涉及小微、扶贫、涉农、制造业、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贷款,执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对重点领域贷款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管理,加大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力度。三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优惠政策力度,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用好“支农”“支小”“再贴现”等长期性货币政策工具。
(二)加强政策引领,优化“银政企”合作平台,营造更好金融服务环境。一是不断完善系列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政策的传导与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类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加大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力度,及时掌握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痛点,及时跟进调整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动落实尽职免责制度,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各县市区政府性担保机构与各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促进民营企业信用贷规模提升。三是各相关机构、部门要健全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推动水电、工商、税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涉企信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查询,进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