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芜湖

重要提醒!事关芜湖中小学生暑假

字体大小: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多措并举,减轻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谢!  


目前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已将学科类合规机构发布在芜湖双减管理服务平台,并对机构信息、培训课程、师资信息进行了公示,可在平台实施在线选课、签订合同、在线支付、在线评价等功能,对预收费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当前,已有近2000名家长在平台购课7000余个,累计监管预收费和保证金资金1600多万元。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家长通过芜湖双减管理服务平台选择合规机构报名、缴费、签订合同。


图片

▲长按扫描上方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芜湖双减管理服务平台”


暑期是校外培训违规的高发期,机构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时有发生,为了切实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市教育局提醒您:提高防范意识,不要盲目参加校外培训。


一、请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只是查漏补缺、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切不可盲目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避免因校外培训负担过多、过重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倡导家长朋友们引导孩子合理安排暑期学习生活,完成必要的课业学习,积极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多读有益的书籍,积极参加有益的实践活动。


二、请您知晓暑期开展学科类培训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规定,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是违规行为,暑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是违规机构,学生在违规机构参加违规的培训将承担“退费难”“卷款跑路”“疫情传播”“安全隐患”等风险,请家长和学生务必警惕!


三、请您谨记教育部门反复多次向您宣传的“双减”政策


一是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教师资格信息、课程安排、收费标准、退费流程等。


二是培训机构(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对诱导家长缴纳超过三个月培训费用的,您应当坚决拒绝,并抵制一切存在风险的推销。


三是培训机构(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含英语、幼小衔接课程),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1:00。


四是培训机构(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与您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必须向您如实开具票据请您妥善保管。


四、请您正确辨识校外培训违规宣传


培训机构不得发布含有“培优” “保过” “必中”等内容,对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做出明示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以及教师资质、执教履历、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等广告。


不得发布含有学生考试排名、提分、升学率、获取奖学金、录取学校等情况等诱导性广告。


请家长谨防各种夸大事实,利用打折、赠课等诱导家长缴纳超长期培训费用的宣传。


五、请您拒绝参加隐形变异培训


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家政服务”“住家家教”“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不得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违规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托管机构、文化艺术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不得以“作业辅导”“文化传播”“教育咨询”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思维训练”“国学素养”“素质成长”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含英语)培训或以“科学实验”“口语演讲”“戏剧表演”“文学欣赏”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含英语)培训。


请家长朋友拒绝参加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六、请您了解校外培训机构已实施分类管理


省、市“双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局负责,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文旅局负责,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体育局负责,职业技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人社局负责。请您以培养孩子兴趣爱好、发展孩子个性以及结合孩子自身实际为出发点,合理选择合法合规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如有疑问,可与属地相应主管部门联系。


七、请您监督举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欢迎您对校外培训进行监督,共同规范机构培训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举报电话:

图片


投诉举报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