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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扎根基层,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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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陈友云通过电话联系到和县西埠全镇13名社区矫正人员,约好时间在该镇司法所见面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是基层司法所众多工作之一,每隔一段时间陈友云就会和他们集中见一次面,有针对性地了解他们各自的困难,并结合实际开展法治教育,给予他们关怀和帮助。

说起陈友云,西埠镇的群众都会称呼他一声“老陈”。今年58岁的陈友云在和县司法局西埠司法所担任所长已经10年。10年时间里,他用“铁脚板”走遍了西埠镇的13个村居,用心用情为百姓调解矛盾纠纷、开展社区矫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所、疑难纠纷不出镇。一声“老陈”,饱含着群众对他的信任和认可。

老陈还是一名退役军人。2005年12月他从部队转业到和县司法局办公室工作。2013年他的人生又一次迎来转折,到西埠司法所担任所长。到任司法所前,许多亲友劝陈友云不要去,但陈友云没有丝毫退缩的打算。他对亲友说:“我是军人出身,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回到地方工作,一样要听从组织安排,完成单位交代的任务。既然基层工作需要,那我就下基层,绝不挑三拣四。”

出身农村的经历让陈友云知道,基层工作要追求工作成效,就要讲究工作方法。初到司法所,他便一头扎到基层,只要有空就到各村转悠,田头说收成,院里拉家常,一来二去群众和他熟络起来,开展工作也就方便了许多。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个镇子那么多人家,每个月都有三四起纠纷要调解,有的纠纷要反复调解多次,当事人的情绪也容易激动。”在司法所工作一段时间,陈友云很快发现,虽然群众之间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果不及时处理,任其发展,也有可能酿成不良后果。陈友云认为:调解基层纠纷要有耐心,反复做工作;要讲法,以法律为依据;要讲情,情法交融,多与当事人交流。

几年前,西埠镇娘娘庙村两家邻居因小事起纠纷,一家在相邻处搭起围墙不让邻家过,甚至为此大打出手。陈友云闻讯及时将情况上报镇政府,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主动与搭建围墙一家的老人交流。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陈友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继而又做通了该户其他家庭成员工作,最终邻里双方同意签订调解协议。

“每次处理群众矛盾纠纷,陈所长都耐心地为当事人解释好法规法条,充分听取合理诉求。”西埠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周林璐介绍,陈友云调解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据统计,在司法所工作的10年里,陈友云调处矛盾纠纷1300余件,调解成功率在98.5%以上,共制作书面调解书158件,成功率100%,没有发生一起经他调解成功后而反悔的矛盾纠纷。同时,陈友云坚持把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帮扶困难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每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

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10年来,陈友云事无巨细,以为民办事的“热心”、为民解难的“尽心”、调处纠纷的“耐心”、办起事来的“细心”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口碑。

《安徽日报》记者 贾克帅 通讯员 常兴胜

(转载自10月10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