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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神山音乐节”100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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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芜湖市文旅局获悉,根据“爱在鸠兹”芜湖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安排,结合“芜湖神山音乐节”活动,市文旅局计划在10月14日上午10点整,组织发放100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活跃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游产品(旅行社线路产品、酒店景点套餐)等文旅市场。

据介绍,本次文旅惠民消费券的活动时间为10月14日至11月12日。将计划在携程、同程、美团、飞猪旅行多平台同步发放。包括景区景点券:收费景区景点门票及套餐;酒店民宿券:芜湖市本地星级酒店、精品民宿等;旅游产品套餐券:包括由旅行社组织的芜湖市旅游线路产品(含热门短期线路、山地户外游、乡村游等)和酒店景点套餐。其中,景区景点券包括,满50减15、满100减30、满200减60、满300减90、满400减120、满500减150。酒店民宿券包括,满200减60、满300减90、满400减120、满500减150、满1000减300。旅游产品路线券包括,满200减60、满500减150、满1000减300、满2000减600。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全国来芜湖的游客。

根据获券规则,消费者可在各发放平台领取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用户在每一主题内,每个阶段单一品类可领取并使用一张券,原则上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限在发放有效周期内使用,有效期内未使用则自动失效,未使用消费券额度自动返回资金池。消费券使用门槛以实际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消费者在各平台选择产品下单时,由平台系统根据订单金额自动识别最高享受政策,对应消费券自动扣减。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用户可在各平台活动专题页内或进入平台产品频道专区,预订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产品,下单时系统将按照优惠额度自动扣减。每轮消费券发放期间,单个注册用户单笔订单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已使用或未使用失效后,不可重复领取。如享受优惠的交易订单发生退款,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优惠金额),已消耗的优惠资格不再予以补偿。

大江晚报记者 吴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