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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早餐会办理反馈来了!(第七十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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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好早餐会问需纾困功能,高效、务实服务企业,现对第77场“畅聊早餐会”参会嘉宾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的办理情况,通过媒体公开反馈,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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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场早餐会


办理反馈

FEEDBACK
01

青岛檬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希望加大供应链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力度。


办理回复:


市金融局接到交办事项后,第一时间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经沟通,企业提出的建议是用数字资产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思路,希望芜湖市探索电子数据资产化的金融模式。市金融局为企业介绍了当前芜湖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以及专利权抵质押业务,下一步将会同金融机构研究电子数据资产化业务可行性。


同时,市金融局还了解到企业在镜湖区有子公司安徽檬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目前正在与镜湖区政府对接交流,希望市金融局支持后续的相关需求。市金融局将与企业保持联系,关注企业融资问题,做好协调工作。

02

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希望完善步行街、镜湖公园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办理回复:


市交投公司结合镜湖区滨江产业新区项目整体规划,拟建设步行街地下停车场项目。该项目位于中山路步行街中段地块和部分镜湖公园水域,项目占地面积约38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800平方米,拟建停车泊位770辆,总投资约5亿元。项目计划工期为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6月,目前正在方案评审阶段。


项目建成后将改善步行街周边局部路段、节点拥堵,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将镜湖西面、南面完全还给慢行空间,慢行交通与镜湖融为一体,打造休闲、观光为一体的活力空间。市交投公司积极推动项目前期程序,争取尽早开工建设,为人民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2月18日下午,镜湖区主要领导在镜湖区政府接待了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安徽华亿集团总经理一行,主要就上海阳光智博和安徽华亿集团合作对华亿国际B座进行升级改造,同时通过对中山路步行街进行分期提升打造进行交流,以促进中山路步行街整体提档升级。


双方通过洽谈基本确定合作意向,下一步就针对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情况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要求,区委、区政府给予明确答复,并将问题落实到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期限,确保该项目稳步推进。

03

江苏物润船联股份有限公司希望尽快开展网络货运业务全省试点,加大税务政策支持力度。


办理回复:


市税务局了解了物润船联试点诉求办理情况:一是走访企业。2月22日由市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参加政府调研组走访江苏物润船联等企业,实地了解企业诉求,江苏物润船联希望能够按照在江苏等地运营方式,由税务机关委托物润船联企业平台代征平台上承运人税款、代开承运人发票,这一诉求暂与上述安徽省网络货运试点方向不相符合。同时船运暂不在安徽网络货运试点范围。


二是积极汇报。2月22日专程专项向安徽省税务局报告“畅聊早餐会”督办事项以及平台企业涉税诉求,安徽省税务局答复“自2022年11月起,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委托代征清理与登记赋码专项行动。将委托代征与委托代开征管方式逐步统一规范至方便征管‘零散’‘少量’税源的政策初衷,不得随意扩大。对辖区内有规范性较高、业务量较大、有较强试点上线意愿的企业,可按照试点方案扩大试点范围。”

下一步,芜湖市税务局将按照试点方案摸排辖区内符合试点要求的企业,按照统一系统监管服务、统一代开发票流程、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的要求,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进试点运行。
04

广东博纳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希望帮助全市中小企业免费升级办公数字化服务;加大产业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助力企业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本产业园;加大企业境外上市政策支持。


办理回复:


市经信局主动对接企业,支持企业入驻市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举办企业产需对接会。根据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信系统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将在全省推广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3万个以上,我市共分配数字化软件服务包2500个,后续市经信局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主动对接企业,积极跟进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1.对照人社部2019年8月颁布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中载明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需要有科学的规划论证、有一定的建筑面积、有一定的聚集规模、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以及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等。当前,市人社局正会同镜湖区政府共同努力,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标准,找准差距,逐步完善相关条件。


2.当前,我市已实施了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园补贴、租金补贴、诚信机构奖励等一系列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后续,市人社局将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政策举措进行再疏理、再完善,并适时出台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市金融局2月24日接到问题后,第一时间联系企业负责人。博纳德已纳入我市重点上市后备库,市金融局将按照上市可预期机制,帮助企业梳理上市计划安排,扎实开展万企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加强拟上市企业“一对一”精准辅导。同时,市金融局向企业详细介绍了我市上市挂牌奖补政策,并将境外上市政策进行了优化,参照境内上市方式分阶段给予奖补,企业对此表示满意。
05

芜湖滨江文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希望简化老建筑改造维修各环节审批手续;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允许对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办理回复:


市住建局会同市文旅局、市自规局进行了办理,并与建议人进行了联系,其表示满意。办理情况如下:

1.关于简化老建筑审批手续
根据《芜湖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在城市更新改造中,为满足安全、环保、无障碍标准而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风道、无障碍设施、电梯、外墙保温等附属设施,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更新地块容积率。按照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原则,改造项目在不降低并确保改善、提升原建筑物消防水平的前提下,制定的消防实施方案经专家、相关部门论证通过后,可作为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消防审验工作的技术依据。滨江老造船厂地块老建筑更新改造,将按照《芜湖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规定简化施工图、消防审验等审批手续。若涉及历史建筑或者文保单位修缮,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优化受理、审查等环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全力服务好企业。

2.关于对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若符合土地出让公告指标和已批准整体规划布局等要求,允许对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市自规局将按程序审查调整方案,涉及重大调整内容的提交市规土会审议。

市文旅局针对企业提出的希望简化老建筑改造维修各环节审批手续的意见,市文旅局经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如下:

根据部门职责,市文旅局(文物局)负责指导全市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老建筑修缮审批属于文物部门的行政权力。《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下一步,市文旅局(文物局)将严格依法办事,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的公示、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监管等环节进行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指导县市区文物部门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涉及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我局将加强与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沟通,全力服务好企业。

市自规局反馈意见如下:


1.关于希望简化老建筑改造维修各环节审批手续问题,对滨江公园周边地块内老建筑改造维修设计方案,可根据建设时序安排,另行深化设计后报批,不影响项目整体方案的审批,但老建筑的改造维修设计方案应符合项目整体规划中明确的相关内容。

2.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允许对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问题。滨江公园周边地块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可整体规划,分期审批实施。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在符合土地出让公告指标和已批准整体规划布局等要求基础上,我局将按程序审查调整方案,涉及重大调整内容的提交市规土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