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榜样|实干为民守初心

字体大小:

人物名片

查亚丽,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先后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安徽省巾帼建功标兵、芜湖市优秀法治宣传员、芜湖市检察机关第十届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她的家庭当选全国五好家庭。

人物寄语

选择这身“检察蓝”,就是选择了正义和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心系群众守初心,在不平凡的坚守中勤勉履职担使命。这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光荣。

从事检察工作15年,历经综合、业务多岗位锻炼,深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查亚丽用心用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用实际行动擦亮新时代检察官底色。

“本以为事情很简单,只要更改信息就可以了。没想到程序很复杂,我们找到县检察院寻求帮助,查检察官对我们的事很上心,认真负责调查办理,很快解决了问题。”近日,南陵县何湾镇钱桥村村民花良红感谢检察机关帮其解决错误婚姻登记诉求。

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办,把民生小案当作天大的事情去查,用好检察职能守护民生民利,这是从检多年的查亚丽恪守的工作准则。

2019年4月,查亚丽转岗第二检察部,除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外,守护公益成了她工作的“重中之重”。

她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用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

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查亚丽勇担当、善监督,她运用无人机、快检设备等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充分运用“调查报告+检察建议”以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当勇于攻坚克难的“金刚石”,对奎湖湿地水质恶化、小区人居环境、医疗废水、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未成年文身治理等开展专项监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维护司法权威。

2019年以来,查亚丽办理诉前检察建议180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5件、民事公益诉讼10件,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41万余元。通过办案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助力端牢“南陵饭碗”,找回耕地300余亩;小区人居环境专项检察监督,获评芜湖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多发惠民补贴国有财产流失开展检察监督,追回资金48.95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对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8·26”系列污染环境案,协同刑事检察部门多次参与案件会商,支持磋商最终获赔3564万元;督促整治国家级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外来物种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热心公益的查亚丽始终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检察履职中做好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

近年来,她办理了芜湖市首例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首例家暴案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并积极参与老年人赡养纠纷调解、农民工讨薪矛盾化解工作。去年共支持起诉52件,帮助讨薪91万余元。

她办理的孔某某等13名女职工讨薪支持起诉案,跟进判后执行情况,通过联合法院执行约谈相关责任主体,追回所欠工资。针对农民工讨薪存在行业监管漏洞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质增效。对县域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开展深度调查,形成调查报告,通过办案促成相关单位加强监管,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用好检察机关这个平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特长,真心实意帮老百姓解决困难,是每一名检察人的使命所在。”查亚丽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安徽日报记者 沈宫石

转载自2月6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