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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推进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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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聚焦审批流程复杂、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深做实“一改两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到合理“放”、全面“管”、努力“服”,全力涵养助推企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行政审批新气象。

合理“放”

营造宽松有度的政务环境

政务环境作为“为企优环境”的重要构成之一,承担着为企业成长输送“阳光”“雨露”和“养分”的重任。市生态环境局致力于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合理调整下放审批权限,营造宽松有度的政务环境。

该局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不断精简审批环节与材料,将环评报告书的审批时限从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37类环评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即来即办”,排污许可证延续审批“1日办”。今年以来,共办结环评审批项目218个、承诺审批项目27个、排污许可延续56个。

联合市卫健委建立联办事项清单,在医疗机构许可事务上,创新实行环评与预评相结合、放射诊疗许可证与辐射安全许可证相结合,做到“两评同审、两证同办”,充分发挥了“1+1>2”的联合简化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高质量发展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探索利用环评审批权限、推行告知承诺制、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等方式支持自贸区发展。今年以来,自贸区芜湖片区共审批环评项目65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4个。

全面“管”

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现场执法检查,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严格规范环评编制行为,确保环评资质许可取消后,环评质量不下降、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降低,有效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今年已组织3次环评专项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4家环评单位予以扣分,退回存在重大问题的环评报告3本。

对标对表《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等文件,明确轻与重不同情形的不同规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确保合理压减并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时,结合监督帮扶、约谈等措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创优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努力“服”

营造人民至上的人文环境

在做好各类环保政策宣传之余,市生态环境局邀请自贸区芜湖片区环保人员“跟班”学习,全流程参与审批过程,帮助提升审批能力。对全市招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靠前指导,做好“双招双引”生态环境要素保障。

制定并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系统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优化审批、规范执法、环保上门服务等措施,着力解决民企在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积极探索容缺受理机制,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等审批事项,允许申请人在作出按时补正申请材料的书面承诺后,予以受理并进入审批环节,待材料补齐后作出审批决定,用“时间差”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目前,已容缺受理审批事项19件。

通过环评资料“云受理”、通过拟建项目现场视频和图片资料“云踏勘”、视频会议“云审查”等方式,开展线上“云评审”,保障重点项目环评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线上评审,线下落实,仅今年4月全市就开展了4场线上评审会议,不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更节约了评审成本,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