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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乡村产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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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强化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农民创业就业,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农民收入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92元,高出全省平均4867元,位居全省第二。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19年-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城镇。

一是农业现代化转型加速。截至目前,共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12219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主体202家。实施“机械强农、科技强农”行动,今年全市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773万元,遴选发布稻麦无人农场、智慧稻米全程数字化种植等农业主推技术100余项。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979家,累计服务小农户71409户次,耕种防收等各环节服务面积432余万亩次,亩均节本增效10%左右。

二是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全市79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入选省级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县,无为市列入第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今年以来,我市共盘活闲置宅基地589宗、36.74万余平,闲置住宅432宗、7.79万余平。增加农户财性收入520万元,吸纳社会资本3.49亿元,带动593户农户就业。

三是集体经济带动共富。2019年以来,市级每年投入2000万元专项资金发展集体经济,各县区在此基础上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将提高到3000万元。目前已建成扶持项目691个,带动村均经营性收入从2018年8.4万元提升到2021年34.3万元,今年已实现股份分红3701万元。在全省率先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推动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双增收”,目前全市70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收入5022万元,带动村民本地就业1万余人,帮助入社村民增收4558万元。

四是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安排1亿元现代农业发展及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农业新技术应用、硬件设施升级、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今年为全市106472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8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