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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兰:法官善断“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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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日报记者 王世宁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南陵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友兰就专攻各类“家务事”,每年审结涉及婚姻家庭、合同、执行异议之诉等民事案200余件,其带领的速裁团队审理民商事案件平均用时更是不超过25天,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婚姻是人生大事,决定着一个大家庭的稳定幸福。张友兰十分注重修复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一对年轻夫妻与男方父母共同居住多年,性格要强的妻子常为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丈夫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过庭审调查,张友兰发现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于是设置了冷静期,为双方讲解了家庭完整的重要性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求双方在冷静期内将对方视为最重要的家人,多想想对方的优点及相处时的美好回忆,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关心爱护,尤其要求丈夫做好父母和妻子的 “双面胶”。不到两个月,双方和好,丈夫主动到法院撤诉。事实上,张友兰通过婚姻冷静期授以离婚教育课程,开展正面引导与跟踪指导,已使100多对起诉离婚的夫妻摆脱了婚姻危机。

多年来,张友兰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参与推动工作机制改革,认真钻研不同类型案件的化解方法,提升家事审判能力和水平。据了解,她审理的案件曾发出芜湖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合公安部门及妇联、村委会等组织,让饱受殴打与威胁的当事人避免家庭暴力伤害,获评芜湖市2016年十大典型案例;在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中,张友兰委托家事调查员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经数次调解不成后,最终根据调查报告,以事实法理作出判决,妥善化解矛盾;一桩因相邻宅基地使用争议结怨数十载的农村邻里纠纷,经张友兰邀请镇、村干部入户共同参与调解、实地测量划界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在张友兰看来,善断“家务事”的法官,既要有开展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的能力,更要有对证据规则的遵从。

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双方矛盾较大,多次给张友兰施压。她镇定自若,在调解不成后及时作出判决:被告名下房屋拆迁款系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房产转化而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基于被告在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的长期实际维护,及其对家庭及子女尽较多义务、离婚后承担女儿主要生活、教育、医疗费用等情形综合考量,并结合双方实际生活情况,从照顾子女权益原则出发,被告向原告支付50万元。令人信服的判决,令双方在最短时间内履行完毕全部义务。

作为法律工作者,张友兰还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弘扬传统美德。她撰写家事审判等方面的信息宣传稿件及调研文章、案例近百篇,多篇被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个人先后荣获“芜湖市三八红旗手”和“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