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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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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悬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9)皖0291执1651号

涉案标的额568160元 

被执行人李军

公民身份号码3402071983******1X

住所地: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公共服务中心广福社区镜湖区天柱山路1号美加印象小区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轨迹并寻找到被执行人的支付3000元悬赏金,如执行到财产的,再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5%另行支付悬赏金。

领取条件

(1)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及轨迹信息,并经本院执行到相应财产;

(2)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根据线索提供先后予以登记;

(3)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一是系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二是负有向法院提供线索的义务;三是其他情形。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0553-5760526;0553-3996110

联系地址:芜湖市华山路86号

本院郑重承诺对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及线索提供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