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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公积金再出新政,专门支持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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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资讯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8月1日起,该中心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省率先推出首个专门面向退役军人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根据该新政策,芜湖市将重点包含推动未就业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退役军人以补缴方式转移接续部队服役期间住房公积金,以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旨在真正支持广大退役军人安居宜居,让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惠及更多退役军人。

该项专门面向退役军人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由市公积金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政详细内容

(一)推进未就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芜湖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二)优化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流程,退役军人可选择将部队服役期间住房公积金的部分或全额以补缴方式转移接续至我市设立的个人账户内,补缴时须提供《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金额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合并计算。

(三)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达不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凭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上浮10%,凭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证书可上浮20%,两项上浮政策不叠加且上浮后的贷款额不超过我市届时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记者:周一平

▍编辑:朱辰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