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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电价调整!细致权威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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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后带来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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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次调整执行范围涉及哪些人群?

本次峰谷分时电价调整,仅涉及工商业用户,不涉及居民用户。

2.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后,具体有哪些变化?

峰谷分时电价调整实施后,峰谷分时时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季节性尖峰电价均发生变化。

以下为三大具体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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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峰谷分时时段

调整后,每年7月、8月、9月,用电高峰时段为每日16:00—24:00;平段9:00—16:00;低谷时段0:00—9:00。

1月、12月,高峰时段为每日15:00—23:00;平段8:00—15: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每日为8:00—11:00,16:00—21:00;平段11:00—16: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变化

从上图可以看出:

1.7月、8月分时时段调整前后无变化;

2.峰平谷时长不变,即高峰时段8小时,平段7小时,低谷时段9小时。

变化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调整后,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

季节性(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

1月、7-9月、12月调整前后对比

其它月份调整前后对比

注:

1.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变化三:季节性尖峰电价

调整后,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

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

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最后提醒大家

合理使用峰谷电的同时

也要注意节约用电

践行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

才能真正省电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