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江资讯

交通管制、禁飞公告!

字体大小:

关于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期间

对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将于9月23日(星期六)举行,主会场设置在芜湖市湾沚区鸠兹湾。为确保活动顺利举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杨黄路东半幅、鸠兹大道、和美大道、人民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

2023年9月23日6:00—12:30

(二)临时交通管制范围

1.封控路段杨黄路东半幅【新芜大道路口—横岗收费站(S28芜雁高速出口)】

图片

2.重点管控路段:杨黄路东半幅(九十殿-和美大道路口)

图片

3.管控路段:杨黄路东半幅(新芜大道路口-九三路)

图片

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情况,视情调整临时交通管制时间和范围。

交通管制区域和时段内,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及应急保障等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二、其他事项

1.交通管制期间,杨黄路往横岗高速收费站上高速车辆请从其他高速入口绕行。

2.参加活动的其他车辆按照通行证要求,按指引将车辆驶进停车场有序停放。请广大驾驶员注意指示标志并听从现场警员指挥。

3. 请广大市民提前选择绕行线路,行经活动区域周边路段时,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温馨提醒:

执勤交警将在管制路口设立禁行牌或是利用设施隔离进行管控,并在相邻路口进行前端分流,在周边道路进行分流疏导。

请市民和驾驶人注意管制路段标志或者交通设施的指示,服从现场执勤交警的指挥。

特此通告。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9月13日








关于加强农民“村晚”暨乡村青年

音乐会活动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



2023年9月23日,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主场活动——农民“村晚”暨乡村青年音乐会将在湾沚区水梦南湖生态公园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就加强活动期间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和范围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

2023年9月23日15:0021:30

(二)临时交通管制范围

1. 滨湖大道(芜湖南路-春江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

2. 春江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

3. 罗福湖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

4. 芜湖南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

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情况,视情调整临时交通管制时间和范围。

交通管制区域和时段内,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及应急保障等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图片

二、社会车辆绕行路线

为保障活动现场道路畅通,建议经过管制区域的机动车辆选择其他道路绕行。

1. 芜湖往宣城方向:由S335(湾石路)-南湖路-G329国道绕行;

2. 宣城往芜湖方向:由G329国道-南湖路-S335(湾石路)绕行。

图片

三、停车管理

(一)演出及工作车辆停放区

滨湖大道(春江路-罗福湖路):机动车沿两侧单排顺向停放。

(二)社会车辆停放区

1. 滨湖大道(芜湖南路-保沙路):机动车沿两侧单排顺向停放;

2. 水阳江路(春江路-保沙路):机动车沿两侧单排顺向停放。

图片

(三)非机动车停放区

滨湖大道:两侧非机动车停车位有序停放。

由于活动现场周边停车条件有限,请前往活动现场的群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广大市民应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员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由此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9月11日







关于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2023年9月,湾沚区将举办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为维护各项活动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

指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按照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现场要求,决定2023年9月22日0时至9月23日24时止,在空中临时管制区域,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放风筝、气球等一切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如有飞行需要,应当书面申请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筹委会批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三、空中临时管制区域

芜湖市湾沚区全域范围

四、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届时,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

五、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和飞行物,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