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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这项补贴,已发放超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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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44387.57元已发放至贵公司账户,请注意查收。”日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一条账户信息。


大江资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我市自5月起积极开展本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审核工作。截至7月中下旬,我市已拨付到位稳岗返还资金1.1亿元,惠及企业2.28万户。

“我公司并未申请这笔返还资金,社保中心今年直接打到公司账户,很惊喜。”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电话里说,这笔返还资金对企业和员工来说是一场“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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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生产线。陈剑/摄

据介绍,市人社部门通过社保系统企业参保信息比对、与统计部门数据共享等方式对企业的裁员率、失信情况进行匹配、筛选、快速校验,及时申请资金,主动协调合作银行,第一时间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免报直发”企业公示并发放,让企业“零申报”“零材料”“零跑腿”即可享受稳岗返还资金。

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免报直发”,返还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实行线上申报,“当日申请、及时审核”,审核通过企业返还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

目前,大型企业申报仍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尚未申请的企业可继续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拓展阅读

今年,人社部门将继续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实施此项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芜湖市人社部门通过社保系统企业参保信息比对、与统计部门数据共享等方式对企业的裁员率、失信情况进行匹配、筛选、快速校验,及时申请资金,主动协调合作银行,第一时间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免报直发”企业公示并发放,让企业“零申报”“零材料”“零跑腿”即可享受稳岗返还资金。

据介绍,针对大型企业以及符合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报直发”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报直发”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申报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12月31日。

记者: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