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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临时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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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有关事项



根据通知,此次春节的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4元/车,加价时间为1月21日(除夕)零时至1月27日(正月初六)二十四时(共7天)。


各巡游出租车公司即日起可到属地税务主管部门申领1元、2元定额发票,发放给驾驶员使用。同时要求各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要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在巡游出租车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加价标贴提示,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做好向乘客解释说明,明码标价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巡游出租车公司督促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营管理规定,主动出具发票,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行业信誉,做好服务,做到不私自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不故意绕道行驶。


记者:李婷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