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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情况通报(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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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情况通报

(12月4日)


为认真落实12月3日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市、县区两级180个督导组继续开展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督导。12月4日上午,市级督导组对12月3日检查发现有问题的18处重点场所全面开展回头看,截至今日17时,已全部整改到位。

截至12月4日16时,全市累计督查公共场所6150处,共发现198处问题,停业整顿5处,其中市级督导组督查221处,发现20处公共场所存在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现将今日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无为市(1处)


1.赵紫龙茶庄二店(东门外大街):部分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二、南陵县

(3处)




1.优品沙龙(鲁班时代广场店:南陵县利民南路172号):入口处扫码查验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2.富春超市(大工山路富春园4栋):入口处扫码查验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3.昌盛大药房(光明店:南陵县陵阳路与安贤街交叉口东60米):入口处扫码查验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三、镜湖区(2处)


1.安徽名媛娱乐有限公司(镜湖区赭山西路凤华苑12#商办楼二楼):未设置场所码。

2.徐小弟(小方烟酒商店:镜湖区东方花园2号门面房):未设置场所码,部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四、鸠江区(3处)


1.聚英楼餐饮服务酒店:1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2.九田家黑牛烤肉店:部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3.振轩理发店:部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部分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五、弋江区(3处)


1.中央城F区顾家日用品经营超市 :入口处扫码查验不到位。

2.中央城F区徽客食府:场所码有误(扫码显示的场所信息与实际不符)。

3.中央城D区,宴江南鱼馆:场所码有误(扫码显示的场所信息与实际不符)。



六、湾沚区(1处)


1.湾沚区小城记忆饭店:部分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七、繁昌区(1处)


1.繁昌区花寺鲜花超市:1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八、经济技术开发区(3处)


1.点创形象沙龙:1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1名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2.昌盛烟酒:1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1名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3.乡记徽川菜:未设置场所码,2名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九、三山经济开发区(3处)


1.三山经开区中沟龙湖房产中介所(龙湖幼儿园隔壁):未设置场所码,部分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2.峨桥镇福明眼镜店:未设置场所码,1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3.峨桥镇读书郎渔具:未设置场所码,工作人员未戴口罩。

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督导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对于拒不整改或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