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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须落实“八全”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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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织密织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网络,切实做好场所和人员管控,芜湖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八全”防控要求。针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等问题突出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全”具体是指进口冷链食品全报备、进口冷链食品全查验、货物设备全消毒、外来人员全登记、从业人员全管控、从业人员全防护、从业人员全检测、阳性食品全配合。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做好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进货线上审核和线下查验工作,保证食品可追溯,无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消毒证明、无“安徽冷链”追溯凭证、无集中监管仓证明的食品不得采购。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一定要进行严格消毒,“拆包到哪一层,消毒做到哪一层”,拆包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要对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具、容器、设备和环境进行消毒。从业人员需实行“双绿码+核酸检测”上岗制,落实每日体温及症状监测制度。集中监管仓在作业期间实行“三集中、一隔离”的闭环管理原则,即集中住宿、集中出入、集中管理和相对隔离。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