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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范围涉及推诿扯皮等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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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全省“一改两为”大会精神,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7月8日,由安徽省直效能办、省数据资源局共同开设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正式成立。
这个窗口位于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8号窗口,受理范围涉及受理不及时、办理超时,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四大类,工作人员将认真登记服务对象反映的“办不成事”相关问题,信息同步录入“互联网+效能管理”信息化平台,跟踪督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范围:
1、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的问题,或者受理不及时、办理超时问题;
2、前往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次及以上仍未能办成的问题;
3、来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过程中遇到的不同部门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问题;
4、沪苏浙地区可以办理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在皖尚不能办理的问题。接了投诉,听了反映,“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下一步怎么办?
有一套规范流程:
对于省直单位单独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立即受理(办理),不符合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规定;
对于跨部门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事项,牵头单位窗口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等规定协同办理;
对于沪苏浙等其他长三角地区可以办理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在皖尚不能办理的,由省直效能办与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协商,送交审批单位窗口处理,如涉及多部门协同办理的,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工作职责,按照“无政策障碍”的立即办、“有政策瓶颈”的协调办、“违反法律或政策”的不能办原则,按规定时限提出办理意见;
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意见),省直单位窗口在“办不成事”反映事项办结或提出办理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企业和群众,同步反馈给“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安徽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直效能办副主任朱宗庄表示,属于能够办理的事情立即要进行办理,属于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跨部门办理的牵头部门要负主要责任,要进行会商,一定要为群众为企业把事情办好,更好地树立我们政府机关的形象。据悉,省直单位窗口在反映事项办结或提出办理意见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把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省直效能办还将对有政策规定不办,或“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单位和人员实行严格效能问责,相关情况纳入省委综合考核发展(效能建设)考核。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以任务清单形式提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75项具体任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是其中一项。
75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一个单位牵头负责,确保件件任务有着落。
(原题为《安徽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