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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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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明确了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统筹实施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服务项目;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16项服务内容按照原途径推动落实;新增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内容。
《通知》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统筹新冠病毒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加大公共卫生医师培养、配备力度,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通知》强调,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结合实际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为0~6岁儿童提供规范化、有质量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强化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对发现异常的,要指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
《通知》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医防融合能力提升。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为切入点,以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为核心,推动提升城乡社区医防融合服务能力。
《通知》强调,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有效发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推进以“居民为中心”的个人健康档案数据跨机构、跨区域动态归集更新和便民服务,持续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